"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2016-5-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司法一词改为法律一词,说明今后从事警察、行政执法等人员也将纳入到国家统一的考试当中,标志着法律职业共同体将真正形成。http://www.moj.gov.cn/sfkss/content/2015-12/21/content_6407750.htm?node=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