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将更名为上海广播电视台,并出资组建东方传媒集团
【《财经网》上海专稿/记者 明叔亮 赵何娟】上海广播电视实施制播分离改革,上海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下属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称文广集团)更名为上海广播电视台,同时,出资设立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传媒集团)。
这是国内首家大型广电传媒集团实现制播分离、整体转企改制的试点,也将拉开中国广电传媒领域制播分离、转企改制的大幕。
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传媒集团挂牌仪式将于今日(10月21日)下午在上海举行。
根据文广集团提交的改革方案,完成转企改制之后的结构是:上海广播电视台由上海市广播影视管理局依法设立,由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实行事业体制,行政管理;上海广播电视台出资成立控股的东方传媒集团,东方传媒集团为控股集团公司,并对业务板块进行资源整合,打造一批具有发展潜力、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子公司。
上海广播电视台保留频道频率管理、宣传内容编辑、播出管控、新闻节目制作等部分业务。
东方传媒集团业务则包括政策允许制播分离的节目制作和广告经营业务,也即原上海文广的主要业务。具体来说,是将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影视剧、动画、少儿、综艺、体育、生活、科技、商业资讯数据服务等节目制作部门,转制成企业。东方传媒集团将建立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
东方传媒集团属“台属、台控、台管”的控股企业集团,其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宣传内容的编辑权、各类节目的审查权和播出权都由上海广播电视台把握。不过,东方传媒集团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方案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来保证舆论导向正确。其中,东方传媒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领导,均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及其上级领导部门考察任命。此举意在通过对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命权,落实“党管干部”原则。
方案还规定,东方传媒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确保经上海市委宣传部审批核准的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中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
从内容控制上,上海广播电视台设立专门的“节目编审委员会”,行使对东方传媒集团和各子公司提供的所有节目的最终审核权。此外,东方传媒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关系宣传导向和文化安全的重大决策,“上海广播电视台作为出资和控股股东拥有一票否决权”。
方案还提出,上海广播电视台将改变单纯的自制自播模式,确保除影视剧外,从市场购买节目的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播出总量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