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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发改委原主任王世本8年受贿32.3万获刑3年
2009-10-22
15次收受贿赂,小到一次收取1000元,大到一次收受30万元。(湖北)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王世本的贪欲在8年间不断膨胀,直到铐上冰冷手铐方醒悟。昨日,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对王世本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发前,54岁的王世本曾担任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仙桃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等职。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7年期间,王世本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姚某等七人共计32.3万元,并为姚某等人请托的事项谋取利益。
王世本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是30万元。2005年上半年,王世本受红菜台酒店董事长向某之托,利用市发改委处置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酒店事宜之便,为湖南常德柳叶酒店管理公司低价承接到该酒店。同年5月20日,常德柳叶公司按照事先承诺,将42万元的好处费支付给向某。向某亦按事先对王世本的承诺,将其在红菜台酒店的30万元股权送给王。
法院认为,王世本在办案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实,仅在对线索针对的其他情况进行调查时,即如实供述指控的主要事实,可以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其还能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固此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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