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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钓鱼执法”:政府不能陷害自己的公民
2009-10-26
新闻背景: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军(化名)因搭载一名自称胃痛又打不到车的路人,遭遇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钓鱼执法”,被扣车并罚款1万元。其后,一系列案例相继曝光,司机孙中界断指以示清白一事更是引起轰动。目前,张军对有关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起诉已被立案。
这个事件所反映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如果事先已经有人检举揭发他是黑车,有切实的证据,执法人员可以在路上等着他,甚至派人上车也无不可,但是你要拿出证据来。随便在街上截停一辆车,对没有任何嫌疑的普通公民,用这种陷人于罪的方式来进行查处,它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西方国家,用这样的手段采集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是不可能上法庭的。
尤其严重的是,一个政府不能陷害自己的公民,政府陷自己的公民于罪,可以说这是一个不道德的政府。
执法者用违法的手段执法,这种公众无法监督的执法,一定会走向滥权营私。“钓鱼”本身涉及庞大的利益。上海某个区两年查处黑车罚款达到5000万元。据媒体调查,在这些执法大队下面还有所谓“钓头”,而“钓头”下面又有数以百计的“鱼饵”,能获得“奖金”。这当中的利益究竟怎么分配的、有没有涉及贪污或私分,都需要进一步查处。上海市政府要求有关区政府对这种非正常执法取证的手段进行调查,如果确实有的话,进行查处。这是一个好的开头。我们等着结果。
上海要成为国际大都市,最缺的是文明、法治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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