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在戏耍中,女方一巴掌将男方左眼打成重伤。10月27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06年10月的一天晚上9时许,被告人姜某与郑某(双方现在系夫妻关系)驾车停在该市汽车站岗亭附近,两人在车内聊天时发生争执,姜用手朝郑的左眼部打一巴掌,当时郑左眼流泪。二三个月后,郑感觉视力急剧下降,遂于2007年初前往南京军区总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经司法鉴定,郑某左眼损伤程度目前为重伤。今年4月,因双方闹离婚,以致案发。在审理中,被告人姜某的亲属已与受害人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履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由于过失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被告人与被害人当时系恋爱关系,后发展为夫妻关系,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