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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女大学生出租屋被杀案凶犯终审被判死刑

2009-11-9
 
 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安徽省合肥市一女大学生出租屋惨遭杀害案近日终审宣判。凶犯钟伟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钟伟现年25岁,安徽省舒城人,大专文化,被捕前无业。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钟伟在合肥蜀山区五里岗村租房居住,因经济拮据,预谋抢劫住在其隔壁房间的安徽农业大学女学生郭某。2月28日零时许,钟伟闯入受害人房间,用布条捆绑受害人,用胶带缠绕受害人嘴巴,并打算对受害人实施性侵犯,但因紧张等多种因素未果。被受害人认出后,钟伟用木棒击打受害人头部,手掐其颈部,致使受害人死亡。3月2日凌晨,钟伟将受害人尸体拖到附近垃圾场掩埋。

  事后,钟伟将作案情况告诉其朋友刘旭峰,刘旭峰帮助钟伟抛弃、藏匿作案所穿衣物,并清理作案现场。

  3月初,钟伟、刘旭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8月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钟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受害人家属约29万元,以窝藏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刘旭峰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近日作出了终审判决。法院终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钟伟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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