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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或面临侵权赔偿 业内称其涉嫌违反商标法

2010-11-2
 
        唯冠国际再次以中国iPad商标拥有者的身份向苹果公司叫价100亿元。和讯网连线多位专业人士,他们认为,苹果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或面临赔偿。

  2000年,唯冠国际实质控制的唯冠台北公司注册了iPad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2001年6月21日和12月14日,唯冠国际全资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的中国商标和讯网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的“商标查询”一栏里查询到,这 两项iPad的中国商标注册号为1590557和1682310, 商标有效期分别到2011年6月20日和2011年12月13日。有效期到期可 延 续 。 商标状态为“转让待审”。

  据悉,苹果公司通过多种途径,从唯冠台北公司手中以3.5万英镑购得iPad欧洲及其他各地的商标权。而据唯冠国际主席兼行政总裁杨荣山透露,iPad的中国大陆的商标权根本不在唯冠台北公司而归于唯冠科技(深圳)公司。

  和讯网在咨询了国家知 识 产权局有关人员后,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苹果公司在唯冠台北公司购买获得的商标不具备在中国大陆销售的权利,那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iPad就涉嫌侵权。如果要继续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iPad,就必须取得商标使用权。

  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认为,商标权权利转让有 两 种 ,一种是商标许可使用,一种是商标转让,如果是许可使用,怎么使用就要看双方是如何签订合约的。有很多细节问题,比如许可的时间(多 少 年之内);许可的范围(在哪些 地方可 以 用;在哪种产品上用)。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是商标转让了,以后购买方怎么使用就与 卖出方无关了 。

  邱宝昌分析,现在是苹果公司在唯冠台北公司购买获得的商标,而实际上iPad的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在唯冠科技(深圳)公司。这就要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是否给唯冠台北公司授予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使用权。如果唯冠科技(深圳)公司没有授权给唯冠台北公司,苹果公司就涉嫌侵权,要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对于侵权问题的解 决 ,邱宝昌认为,如果苹果承认侵权行为,并同意就商标权转让事宜进行谈判,那么就得支付iPad商标转让费。无 论 苹果最 终 是 否 购买iPad商标权,都 应该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侵权赔偿,侵权赔偿数额 , 可以以苹果公司获得的利润作为赔偿,或者按照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受到多少损失赔偿。如果权利人的损失难以确定,或者是侵权人获利难以确认,最后就由人民法院来确定。但赔偿金额不会达到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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