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文章内容  

今起轻微交通事故 不撤离现场将受处罚

2010-11-8
 

对拒绝交警指挥不撤事故现场的司机,警方将按照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昨天,成都市交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轻微事故快速撤除现场的通告。内容与此前轻微事故“三快”处理规定中并无太大变化,但交管局相关人士解读说,这则通告今天生效后,轻微交通事故的司机即使把车撤到路边等交警到现场处理,也会因有交通违法行为而受到相应处罚。对拒绝交警指挥不撤事故现场的司机,警方将按照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快”近一月仍有司机不知是啥

今年10月12日,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城区四大“服务中心”开张迎客。据记者了解,“三快”规定实行20多天来,仍有很多司机并不清楚“三快”规定。在路面巡逻的交警,每天仍要处理大量轻微交通事故现场。

交管局为此发布通告提醒市民,在成都市道路上机动车与机动车仅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行协商。

此外还需要注意:每日7时至21时,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及高新区内城市道路上,发生车辆均在省内保险公司投保,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元,能够自行驾驶移动,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三快”办法处理。交警要求事故当事人采取拍照或标划车辆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24小时内按照约定时间共同前往“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办理保险查勘定损、定责理赔等事宜。

撤现场坚持等交警违法行为要遭罚

交管局相关人士解释说,对“不自行撤离交通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司机,交警将根据公安部令第104号,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迅速恢复交通,并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对事故当事人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一并处罚。

对不服从交警指挥,拒不撤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别提醒:对虽自行撤离现场但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民警将依法处罚——如果你撤了现场还是要坚持等交警来处理的话,很可能会挨处罚。警方希望以此让市民在遇到轻微交通事故时,主动自行协商撤除现场。按照通告要求,这些规定将从今日起生效。

 

打印版

北京时代华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电子信箱:zhaodekun@hotmail.com
联系电话: 010-58488182 59472226
咨询电话: 18910811683【法律咨询】 13001218281【企业培训咨询】传真:010-584881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光耀东方N座608 邮编: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