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站通知
法治动态
学习专区
法律顾问培训
合同管理师
招标师
法律专题培训
网络学堂
产品订购
信息化建设
企业学习宝
掌上学习宝
法律大全软件
合同审核外包
法律猎头服务
会员专区
会员指南
个人会员
企业会员
视频课件
在线咨询
求职招聘
法律法规
合同文本
法律文书
企业制度
普法题库
会员交流
网上调查
法律驿站
专家库
专家邀请函
专家名单
律师团邀请函
律师名单
合作单位
招聘求职
每周一讲
关于我们
网站介绍
联系我们
汇款方式
乘车路线
用户名:
密 码:
文章内容
婚姻家庭法律
2010-12-6
离婚协议中夫妻约定将共同房产赠与子女后一方反悔该怎么办?
典型案例:我和老公正在协议离婚,为了减少纠纷,我们约定把房子留给儿子,而我享有居住权。
但是我担心办完离婚手续后老公后悔而不履行过户手续,请问这种情况我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在协议离婚后,除上述情况外,夫妻一方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所以为防止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签订的赠与条款,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对协议进行公证。
离婚前所买彩票离婚后中奖奖金归谁?
典型案例:我和前夫离婚的第二天,我听女儿说前夫在我们离婚前一天买的彩票中了20多万。请问,我能要求分割一半奖金吗?
答: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外,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彩票本身并非财产,而是一种合同凭证,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订的一个射幸合同的凭证。
在射幸合同这种合同关系中,彩民能否获得一定的奖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享有一种期待利益。
你前夫的彩票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故应当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你基于共同出资应与你的前夫同为该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因此彩票中奖后,你和前夫共同享有要求彩票中心支付相应奖金的权利,你有权请求分割奖金的一半。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典型案例:我去年因车祸致残,经交警大队的调解,肇事者赔偿了我10万元残疾生活补助费。
现在我跟妻子感情不和要离婚,妻子提出要分割我的这10万元,请问,残疾生活补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法律明确指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你的残疾生活补助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应与妻子共同分割。
一方已转移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请求进行财产分割的,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典型案例:我和张某正在诉讼离婚,但我发现我们的共同存款莫名其妙地变少了,肯定是张某将这些存款转移了。
请问,我在向法庭提出张某转移财产时,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诉讼离婚时当事人一方以另一方已经转移婚内共同财产请求进行财产分割时还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另一方当事人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转移处所的有关证明材料;转移的财产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证明。
双方分居期间,一方的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登记之日起到婚姻关系终止。夫妻准备离婚,但分居期间由于没有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一方的收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的收入是与一方人身关系有很强的依附性的,例如一方的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养老补助等,则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典型案例:我和丈夫准备离婚,且半年前就已经分居。我没有正式的工作,但是丈夫收入很高。请问在我们分居期间他的收入,我能要求分割吗?
【
打印版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合作媒体
-
经理信箱
-
英才招聘
-
投诉建议
-
网站地图
北京时代华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电子信箱:zhaodekun@hotmail.com
联系电话: 010-58488182 59472226
咨询电话: 18910811683【法律咨询】 13001218281【企业培训咨询】传真:010-584881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光耀东方N座608 邮编:100038
备案序号:京ICP备07502896号
中共中央编制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证号:1648905601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