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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非法同居”占比最大

2011-1-4
 
     贵州来苏的21岁打工妹小张,与苏州一个30岁出头的小老板同居二年,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可是,当这个小生命降临不久,那个小老板却躲避到外地,以逃避承担抚养小生命之义务。今年元旦前夕,打工妹小张向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求援,运用法律手段向小老板追讨抚养费。

    非法同居派生出的纠纷案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当今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记者从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在去年法律援助接待的各类咨询求助中,反映非法同居的在各类求助中所占比例最大,他们在一年里提供法律援助的就有10多起。如今,非法同居和婚外恋现象急剧增加,事业有成者和外来务工者则是非法同居的高发人群。有关部门表示:“非法同居是造成家庭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需要法律部门为求助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建立和谐家庭、和谐社区,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门律师给求助者解答法律咨询和依法援助,为一些受害者依法讨还应有的权利。列举三个不同形式的援助案例,也许能给人们有所提醒和警示,以唤起出轨者的良知和操行道德底线。

    同居生子男方却逃避律师追讨生活抚养费

    28岁山东籍打工妹小王,怀揣着对新生活的希望, 2008年来到苏州一家私企打工。翌年,与苏州小老板张先生结识,因小王长相不错,两人一来二往很快租房非法同居,去年就有了两人的“情爱结晶”。

    生了儿子后,小王辞职在家,当起了全职妈妈。一开始,张先生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母子俩,还定期给予生活费。可是,好景不长,在儿子仅三个月的时候,就不辞而别,一人去常州做生意,杳无音讯。没有经济来源的小王,眼看无法抚养儿子,便到处寻找张先生,却四处碰壁。好不容易从朋友处了解到张先生的下落,带着儿子直奔常州,终于找到了孩子他爸。然而,令小王出乎意料的是,张先生却板着一副陌生人的面孔,不理不睬。任凭小王怎样苦苦哀求,他就是铁石心肠,还把小王母子赶出门外。

    无奈之下,小王抱着儿子回到苏州,在老乡的指点下,赶往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小孩的抚养义务,男方必须承担。”工作人员在认真听了小王的哭诉后表示。于是,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向小王伸出了援助之手。经过律师一番调解与男方多次接触,张先生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同意按自己每月收入的20%标准支付抚养费。

    同居为了 “借腹生子”依法讨还孩子探视权

    年近四十的孔先生,是地地道道的苏州人,建材生意做得不错,家庭经济条件富裕,在城里拥有一套别墅。尽管日子过得很好,可孔先生有着一大遗憾,结婚10多年至今还没有“接班人”。求子心切的他,便使出一个妙招,找一个打工妹“借腹生子”。

    孔先生瞒着妻子,开始寻找着“意中人”,一是为了能够尽快有个“接班人”,同时也能满足一下“采野花”的生理需求。 19岁的打工妹小刘,不但长得如出水芙蓉,而且还会唱歌跳舞,很快进入孔先生的视线。第一次约会,孔先生就答应给小刘一套住房,并按月给予生活费,意在要把她“包养起来”。经不起孔先生的诱惑,小刘迅速坠入孔先生精心编织的“爱河”,堂而皇之地过起了同居生活。去年下半年,他们生下了一个女儿,可生下没多久女儿就被孔先生的姐姐抱走。

    “小孩抱走了,由我们来抚养,以后女儿跟你没关系。”孔先生打开天窗说亮话,而小刘听后惊呆了,这时她才恍然大悟,与孔先生大吵大闹起来。孔先生威吓道:“你听话不闹,房子继续给你住,要是再吵非但房子不给你住,每月生活费也不给你。”明显处于弱势的小刘,只得求助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她指点迷津,帮助她争取今后孩子的探视权,同时建议她有了稳定收入后,再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外来工之间非法同居生子后求助解除关系

    这是一起外来工与外来工之间的同居纠纷案,个中的教训值得一些人引以为戒。两个当事人来自不同的省份,却在同一区域的两个相邻企业打工。由于平时经常接触,两人情投意合,足足谈了四年恋爱。因男方另有新欢,两人四年的爱情毁于一旦,还引发一场纠纷。

    四年里, 27岁的苏北小伙高正,与四川籍25岁的姑娘小潘,以一对恋人身份公开出入,两人相处得很好,也得到双方家人的认可。为了节省租房费用,两人住在了一起,在外人看来他俩就如一对小夫妻。高正对小潘关心体贴,处处让着她,照顾她;而小潘对高正也真心相待,有什么委屈,都向他倾诉。不知不觉,前年小潘生下宝贝女儿,高正很是高兴,逢人便说:我当爸爸了。

    可谁知,这么好的一对恋人,就因高正的出轨,一夜之间成了仇人。去年6月,高正背着小刘,偷偷地与自己一个女徒弟好上了,开始还偷偷摸摸的,后来高正却与女徒弟公开化了。还对小潘说:“我与她好上,跟你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又不是合法夫妻。”小潘无言以对,只好偷偷地流泪。前些天,小潘打电话给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能否与高正离婚?值班人员耐心解释,你跟高正不属于合法夫妻,因此不能称其离婚,只能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律师提示,遇到这种同居纠纷,最终受害的都是女方,因此女士们一定要洁身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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