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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报核 数量大幅下降
2011-1-10
“自从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之后,全国的死刑案件报核的数量比之前有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八类命案,杀人、抢劫、爆炸、投毒、放火等,近几年来也是一个下降的趋势。”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昨天下午举行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上的发言中透露的。
“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的进步、民主的进步、社会主义法治的进步实实在在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其中,就有我们广大刑事辩护律师直接做出的重要贡献。”张军说:“在最高法院不核准的死刑案件以及在审查当中认为有问题的案件,都有给下级法院的一个专门函,指出有关事实的问题、法律的问题、政策把握的问题,我们要求所有指出的问题无非就是事实证据、政策,都必须援引最高法院去年2月份公布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和两个证据的规定,目的是让高级法院知道,我们指出的是有依据的,目的是让各级法院的法官都知道这些规定,都会运用。”昨天的会上,专家学者还就《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化等主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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