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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费汽修公司负责人被判刑

2011-2-18
 
        [案例]某汽车维修公司利用客户留下的资料,私刻事故处理专用章和派出所调查证明专用章,虚构交通事故,共向保险公司骗得理赔款6.6万余元。法院日前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该公司罚金3万元;判处公司负责人王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王某在负责经营公司期间,利用客户留下的保险资料,私刻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专用章,伪造机动车辆车损证明或事故证明的手法,虚构交通事故,冒用54名被保险人的名义,虚构65起交通事故,骗得理赔款66774.5元。

  [说法]法院认为,该汽修公司及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王某全额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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