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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设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2011-2-25
日前,一则车险“无责不赔”的报道引来了一片热议,不少人认为交强险“无责不赔”是“霸王条款”。记者昨天从江苏市场了解到,目前江苏的各个保险公司大多不存在“无责不赔”,而是无责代赔,代位追偿。有业内专家表示,“无责不赔”是一种误解,无论有责任还是没责任,都可以找到理赔的途径。
最近,有报道称,一位车主上了全险,但在事故中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就表示“无责不赔”。此事经过报道,不少人甚至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对此,南京一位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无责免赔"的本意是明确责任划分的条款,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责任划分的条款,那么无责方车主在事故发生后,既可以通过自己购买的车损险获得赔偿,又可以从对方车主那里获得对方的三责险赔偿,这显然也违背了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该人士表示,“无责不赔”的通俗说法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其实不是不赔,而是由谁来赔的问题。只要责任方车主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无责方可从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全额赔偿。如果责任方未投保,按照民法相关规定,则应由责任方对无责方进行赔偿。
一家财险公司理赔部人员告诉记者,从几年前开始,车险就不是简单的无责不赔,其实是无责代赔。“理论上说,保险公司保的是责任,有责任就理赔,没有责任则不赔,但为了服务好客户,方便客户赔偿,所以进行代赔。”不过代赔说到底是代为赔偿,保险公司仍然要找责任方和其保险公司,这就是代位求偿,而无责方则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求偿。所谓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江苏目前正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设立准备工作,从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保费中提出一部分作为基金,就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无力赔付或逃逸,受害者无法得到赔偿的情况,从而保障投保人的利益。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江苏已建成了交强险车险信息平台和理赔数据库。届时,相关车辆的信息都可以通过平台查询。
记者了解到,目前保监会正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车损险“代位求偿权”的标准和流程等,通过简化流程、单证、运用电子化技术等手段,为事故双方理赔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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