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二十多名农民工在太原打工后,却一直无法要到10多万元的工钱。3月4日,在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律师的援助下,这些农民工终于拿到了全部工钱。
郭耀中是河南省平舆县玉皇庙乡某村来并务工人员。2009年5月至8月,郭耀中等二十多名农民工在包工头卫某的带领下,给太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太原市某酒店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打工。2009年8月底,该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包工头卫某一直以太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付款为由拒绝支付郭耀中等农民工工资105457元。
2010年5月底,郭耀中等人来到工作站咨询并寻求法律援助。冯峥律师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冯律师考虑到,由于卫某是无施工资质的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太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太原市某大酒店装修改造工程的总承包人,该公司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于是,冯律师一边积极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状等诉讼材料,一边代理当事人与卫某、太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律师协商调解此事。经援助律师多次耐心调解,与包工头、太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核对工程量,核对账目。最终,卫某与太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支付包工头卫某劳务费,卫某又将拖欠郭耀中等人的工资共计105457元全部支付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