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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审判工作实现“零申诉、零信访、零发改”

2014-8-19
 
中国法院网讯 (文继全 邹永辉) 为切实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审判工作效果,提升审判公信力,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新成立以来,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案件审判质量工作。截至8月7日,龙圩法院今年审结各类案件444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244件,调撤率74.08%,服判息诉率达到97.30%,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排全市法院第一,上诉案件无一发回改判,实现了申诉率、信访率、发改率“三零”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完善制度把关措施,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为了既要办案进度加快又要抓好办案质量,龙圩法院积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实行制度管人,坚持能动司法。先后制定了《审判工作管理流程》、《案件评查制度》等多项审判执行规章制度,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审判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为抓手,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将审判管理工作贯穿于办程全过程。并建立奖惩激励考评机制,制订部门及个人绩效管理考评办法,把各项工作任务纳入部门和干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进行考评,全院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气氛。做到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与加强管理督促相结合,既强化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又强化审管办对办案全程的动态管理和检查督促,形成实时管理、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公正高效司法。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促调解,力保案结事了人和。龙圩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推行诉前立案法官调解,庭前、庭中承办法官调解,庭后庭长和分管院长调解;矛盾易激化案件必调,集团诉讼案件必调,有上访苗头案件必调;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做到立案调、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等各阶段全程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同时还整合力量,在龙圩区四个乡镇建立的联合调解中心,与交警、工商、劳动仲裁等职能部门联动建立了诉前联合调解工作室,构建多元纠纷调解工作格局,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促进案件事了人和。通过这样一系列的调解措施提高调撤率,减少判决结案数,实现降低上诉率的效果。

  三是坚持判后答疑回访,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龙圩法院坚持把法律释明延伸至案件结束后,建立案后释疑回访机制。对每起已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的案件向当事人积极释明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引导当事人准确了解法律规定,正确理解裁判内容,促使其服判息诉,确保当事人理解并接受判决,有效降低当事人的上诉率,并避免上访问题的发生。同时,建立心理咨询引入审判工作机制,在未成年审判以及婚姻家庭案件中引入心理专家介入矫正工作,为挽救、改造犯罪未成年人和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寻找切实的途径,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帮助当事人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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