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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必须主张 而维权必须负担必要的成本

2008-4-13
 
舒可心: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业主大会决议才可进入只要是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的决议,这种情况下它就是非法进入的,哪怕我们在困难的时候他们来学雷锋的,我们也不用交按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费。权利必须主张……公共权力是虚拟的,如果我们不建立公共权力的组织去维护这个组织,这个权力就没有,这个权力就要被别人剥夺,所以没有业主大会,这个小区里面所有的权力都别谈,你谈的是你个人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必要性……

据朝阳区人民法院统计,截止到去年年底,因物业纠纷诉诸法庭的案件比2002年增长了878%,其中业主因而不交物业费被告上法院并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也增长迅速。  

一系列新闻背景让我们的目光再次聚焦物业纠纷问题,更及于业主面对居住过程产生的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拒交物业费是不是一个好选项?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中,政府应该给业主提供什么样的法律保障、制度支持? 搜房网特别策划大话地产“物业纠纷——拒交物业费是不是个好选择?” 。

舒可心: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业主大会决议才可进入

只要是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的决议,这种情况下它就是非法进入的,哪怕我们在困难的时候他们来学雷锋的,我们也不用交按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费。比如说我现在受理的朱明瑛案子,就是他们背着业主委员会来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我认为前期合同发展商是第一个业主,发展商赋予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物业,因为他们的房子是一个一个卖的,不可能等全体业主入住了再来请物业管理公司,我认为用不交物业费的方法来抗辩是不对的。但是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是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这时候业主就可以用抗辩了。

尹柯: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的,比如说朱明瑛的案子,最后法院还是判她输了。

舒可心:在这个案子上我就是认为枉法裁决,它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代表机构,物主管理条例对我们国家贡献最大的就是它不是业主的代表了,从今开始我们自己的权力没有谁能够代表,只有我们通过投票权决议的事情有代表。

吕世杰:相当于一个议会和国务院的角度。

尹柯:通过这个事情会给大家造成一个印象,本身你是违法的,我是懂法的,我业主多多少少懂得一些法律,我依照这个法律来找法院,但是法院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

权利必须主张

舒可心:我想告诉大家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并不一定是不可以放弃的,实际上我们中国人这么多年投票选人大代表的权利我们大部分都放弃了。

北野:权利是虚拟的,你不主张这个权利就放弃了。

舒可心:公共权力是虚拟的,如果我们不建立公共权力的组织去维护这个组织,这个权力就没有,这个权力就要被别人剥夺,所以没有业主大会,这个小区里面所有的权力都别谈,你谈的是你个人的权利。

北野:业主不满怎么办?去召集你的邻居去签名,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这样。

舒可心:中国人不满怎么办?去告人大代表,因为是他们拿出来的权力。

北野:如果你小区里面有业主委员会,你要征集20%的代表签名,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成立你可以去告他。

舒可心:你几百人的时候你都不保护你自己的利益,更不要说12亿人了,假如有一个人把天安门卖给别的国家了,你怎么办?你只能通过找人大代表问他为什么把这个财产卖给别的国家。

北野:我们业主委员会应该学会一点,“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你连自己家都不管,你怎么管别人。

舒可心:我想告诉大家在美国几千户人就是一个镇,这个镇跟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没有太大的关系,是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必要性

石小勇:秦律师,你能不能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告诉我们一个非常实用的操作步骤。

秦兵:我觉得对物业不满有多种方案,你看你的成本,比如说你要想又能发泄不满,又能不伤害社区的话,你就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你要想发泄不满,又想伤害社区的话就不交物业管理费。我们要尽快通过行动成立业主委员会,要通过社区代表和人大代表选举,并不见得你一定称为冠军,但是你要参加比赛,只要你参加了选举,各种执法机构保证对你另眼相看,因为他知道我今天假设有什么行动违法的话,你第二天就可以告他去,第三天假设开会的话,法院院长就要受到人大代表的盘问。

石小勇:核心的一点还是要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

维权必须负担必要的成本

秦兵:大家集体行动的时候为什么要签协议?签协议第一是固定人员,你自己都不管自己的权力,别指望别人管你的权力,另外我们签协议的时候一定要保密,要让搭便车的人不能搭便车,一定要加入我们,加入我们就要分担费用。当你设定谈判请求的时候一定要规定不允许搭便车的,所有的人都交180。

席军:谈到交钱的问题确实对老百姓比较敏感,我们二期出现过这样的事儿,和开发商开始维权,结果打起来了,有一个老太太受伤了,住了医院花了几百块钱,当时有200、300户,大家提出来摊点儿钱吧,最多的是拿5块钱,前前后后收了几千块钱。

秦兵:为什么集体行动一定要先签协议,先付钱,先选代表,就是防止未来的损失无法分摊,我们要事先提到如果人受到伤害,车受到伤害,大家来补偿,如果像这个老太太的案例,没有人会愿意维权的。

舒可心:我提醒维权的领袖人,我们要认识到这种现象也是民主的结果,是民不想作主,也是民主的结果,他们不想作主你们干嘛啊,我们要呼吁他们来参与,你在中国你觉得中国公民都不参与作主,你就去美国,为什么我们在中国,就是我们这种土地太需要开发了,民主市场丰富啊。

北野:我觉得维权的人一定要知道这点,不是你想维权你就要代表所有人维权,作为业主一定要明白这点。

席军:我们刚开始是200、300户要维权,最后打官司的是7户,我说你们都不想参与的话我自己去维权,最后是7个人一起维权了。

吕世杰:我们是将近300户报名参加诉讼的。

北野:你可以做公益,你可以为大家服务,但是你要明白如果大家不想让你为大家服务,你就不要为他们服务,除非你必须用大家的仇恨把大家组织起来,所以你一定要听大家的,大家要干你出来,大家要没有这个意思你别煽风点火,而且不要造谣生事,不要扩大事态。

舒可心:我们要知道我们的重要性,我们组织起来就能获得好的生活,我们小区里面的人不愿意组织起来,他要到另外一个小区,这是移民啊。我们原先没有这个权利,现在有了,为啥不用这个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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