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明瑛的代理人在庭上交换意见
“在审判中,我们遇到大量维护权利不当,甚至为了自己维权侵害其他业主的情况。例如,有的业主将车辆停在小区路口,有的物业公司不负责任地退出小区。”昨天,朝阳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目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物业服务市场不规范的状况下,物业纠纷频频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基于多年的审判实践,朝阳法院从司法机关的角度向本市所有业主、物业公司、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组织提出了十项法院建议。
在这十项建议中,第十条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法院的领导介绍说,引入具有评估、监测功能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物业管理费分级收取的评估、监测等服务,是朝阳法院对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和收费管理部门的建议。通过第三方机构的介入,保障物业收费、资质管理、服务标准等向社会的公开、透明,将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良性运作,使业主、物业公司受益,也使社会和谐稳定。
法院的十项建议是:一、建议业主增强契约意识,审慎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认真履行交纳费用的义务。二、建议业主发现物业服务问题后,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和谈判,指出物业服务的不足,帮助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处理纠纷。三、特别建议业主恰当、适度行使合同法所规定的抗辩权;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四、建议物业公司根据自己的资质等级,选择适当的物业,提供相应的服务。五、建议物业公司强化合同意识,签订合同时,应细化合同内容,为以后的服务提供可供判定的依据。同时,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服务费后,应当严格履行服务义务。六、特别建议物业公司恰当、审慎使用先履行抗辩权。在物业纠纷解决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保障服务。七、建议物业公司在解决纠纷时,尽可能选择协商和谈判的方法化解纠纷,并应积极请求社区、街道、行业协会、行业管理机关主持和解。八、建议物业主管机关建立物业服务的行业标准,构建多档次的服务标准体系。严格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管理。九、建议价格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档次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同资质等级的物业公司,科学核定不同级别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十、建议引入具有评估、监测功能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物业管理费分级收取的评估、监测等服务。
朱明瑛被判支付物业费
昨天上午,著名歌唱家朱明瑛拖欠物业费一案在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令朱明瑛10日内,给付拖欠的物业费和滞纳金2.4万元。
建国物业的代理律师在庭上陈述,2004年5月,朱明瑛与朝阳区清境明湖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临时托管协议》和补充说明各一份。同日,管委会进行了公告。但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朱明瑛一直没有交纳物业费及其相关费用。
而朱明瑛的代理律师对此反驳说,建国物业进入小区没有经过合法的招聘、选聘及招投标程序,不具备合法资格,而作为案外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无权代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法院认为,清境明湖小区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下,朱明瑛与原告签订了《临时托管协议》及补充说明。虽然该协议及说明不具备正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特征、不具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全部内容,但是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代表小区全体业主做出的委托行为应属合法有效。故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朱明瑛的律师当庭表示将上诉。
追踪报道
12名欠费业主提前解除拘留
本报讯 10月30日,朝阳法院对57户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并对16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16名被司法拘留的业主中有12名已被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另外4名因暴力妨碍执行的业主将拘留至期满。
朝阳法院执行庭的负责人说,截止到前天,12名因拒缴物业管理费而被依法拘留的业主已全部缴纳了物业管理费78893元,另有38人在法院集中执行后主动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两项共计11万余元。另外,被司法拘留的16人同时被处以司法罚款,共罚款1.6万元。从前天晚上开始,法院对要求交纳物业费的12名业主进行了教育后,让他们相继离开看守所。但另外4名以撕传票、砸摄像机、持剪刀威胁法警等暴力妨碍执行的业主将被拘留期满15天。执行庭的法官告诉记者,4名业主拘留期满后,仍然要交纳拖欠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