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大爷”为姓名居然也可成功注册域名,而该域名为某高校的汉语拼音全拼。“你大爷”利用该域名把某高校恶搞了一番。某高校准备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却怎么也查不出“你大爷”是何方神圣,网服公司也找不出“你大爷”的下落。于是,某高校将网服公司告上法庭。10月26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某互联网注册服务公司在对申请注册一级域名的申请者提供注册服务过程中,对其身份信息未尽法定审查义务,致使该申请者以虚构的姓名成功注册了某高校汉语拼音域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并致原告无法对直接侵权者进行追诉,该网服机构被判决注销某高校汉语拼音域名、在全国性报纸上发布致歉声明,消除影响。
原告是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等教育机构。2008年12月,原告一工作人员通过点击“百度”网站,再输入某高校汉字,愕然发现一连串有关某高校的污蔑性报道。如“数钱学院真相”、“某某学院的牺牲品”、“某某学院杀人案”、“某某学院院长贪污案”等等。其内容均为对原告的负面性、否定性描述和评价,有的用词相当尖锐。该工作人员随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校领导申请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对以上证据进行了收集。并委托律师致函被告,要求被告注销该域名。
被告回函称“该域名使用的空间不在我司,我司不便对域名进行处理。经查目前该域名的状态已经不能访问,同时我司已通知域名持有者修改注册信息。”但是几天后,仅仅是域名持有人名称有所变动,该域名依然存在。原告在难以查找域名持有人的情况下,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刻停止侵权、注销该网络域名,消除影响。被告以自己与域名持有人并无利益关联、无义务亦无权利审查该网站内容且并非实际侵权人等为名进行了辩解。
宿迁中院审理认为,案中所涉的网络域名系全拼并组合而成,该域名会让相关社会公众与“某某学院”相联系,认为该域名就是原告所注册。同时,本案域名持有人注册该域名无正当理由,其注册、使用该域名为了是攻击原告,具有明显恶意。因此,该域名已构成对原告侵权。根据网络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定,网络注册服务机构有义务对申请人的真实身份等信息进行审核。但被告不能向法庭提供已对“你大爷”的身份资料进行审核的证据。显而易见,该域名申请人所提交的信息虚假,且被告应该知道该信息不真实。根据有关规定:“因持有或使用域名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域名持有者承担”。本案中由于被告未尽法定义务审查域名申请者的真实信息,让其注册成功,导致原告被连续实施侵权行为,并致原告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向直接侵权人主张权利受阻。故被告的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注销该网络域名的责任,同时应向社会公众澄清事实,以消除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