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14岁的打工妹踏上回家路

2010-11-3
 
        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某建陶公司打工的张媛媛(化名),结束了一个多月的打工生活,在建陶公司负责人的专程护送下,安全返回她在山东日照的老家。

  张媛媛是罗庄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今年7月底,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一起强奸案时,发现被害人张媛媛系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却在区内某建陶公司打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这一违法现象,该院在依法审查案件的同时,派员到区内部分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发现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现象较为普遍。为规范辖区企业用工秩序,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8月9日,该院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现象。

  罗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这份检察建议十分重视。在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落实情况后,该局责令建陶公司进行整改,严把职工“入厂关”,建立健全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予录用,并依法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派员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将涉案童工限期送回居住地,做好相关善后工作。与此同时,该局专门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对全区所有用人单位、个体户的用工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并以此为契机落实监管责任,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检察建议的确点到了我们以往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帮我们发现问题,寻求解决办法,有效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创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打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