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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企业今后需安装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2010-11-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制定颁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今后地下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风速传感器;在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大中型地下矿山企业于2012年6月底前,其他企业于2013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设置专门人员管理维护。同时加强培训,确保入井人员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演练。

    近期,杭州市各地安全监管局将对地下矿山展开安全检查,并对危险隐患进行调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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