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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下"复制"咋收费?中澳知识产权论坛在沪举行

2010-11-8
 
       第二届内容产业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中澳知识产权论坛5日上午在华东政法大学开幕,为期两天的会议将针对三网融合背景下数字内容产业的政策和法律问题等议题进行讨论。

       今年是世界第一部现代版权法即英国1710年安娜法诞生300周年、中国1990年著作权法诞生20周年,同时也是国家正式提出和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的第一年。在探索三网融合政策和法律体系的过程中,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成为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界所关注的焦点。

       针对三网融合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第二届内容产业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11月5日至6日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5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立民、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司长于慈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庭庭长孔祥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布莱恩·菲兹杰拉德、盛大网络有限公司集团法务总监张蓥锋、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等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言。

        三网融合后,大家都具有了媒体属性,所有信息互联互通,在这样一个时代,如何保护好“版权”这个产业的核心内容十分关键。此外,渠道的增多必然会导致竞争加剧,就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这就需要法律的介入。对于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QQ大战360”事件,高富平认为,互联网企业应该遵守法律的基本规则,隐私权是用户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的问题是一个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因为法律规则是非常清楚的。期待他们在证据清楚的情况下,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到底该怎么合作?大家认为互联网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了一个强大且免费的工具,如果太重视于知识产权保护,反而不利于公众获取知识的权力和更进一步的创造。现在遇到这样一个尴尬的问题,如何平衡这两个方面,也是我们这个会召开的目的。”高富平认为现在有一个界定的问题,“就是到底哪些东西受版权保护,这个版规又归谁。传统的版权法强调的是控制印刷,但现在是传播时代,复制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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