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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庭下调解 五天内上交方案

2010-11-15
 
      职工下岗,连养老保险都要自己全额支付。作为公司的法人朱斌,虽然已经退休,但他认为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的员工维权。而维权的矛头指向三家单位:省乡镇企业局、省农业厅、省工信委。朱斌希望通过诉讼,追讨18年前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9万余元。昨日,盘龙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1984年,省乡镇企业局成立了省乡镇企业矿产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1992年8月20日、1993年4月1日,省乡镇企业局分两次共向矿产公司借款22万元。2007年1月,朱斌接手矿产公司,多次向省乡镇企业局和云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原省经委)讨要借款,未果。省工信委还给矿业公司出具了一份牵涉省农业厅的说明。2005年,因欠中国银行2400万元的债务,矿产公司被查封,职工也被迫全部下岗,不但拿不到工资,养老保险也得自己全额支付。

  庭上,省农业厅的辩护律师表示,因为机构改革,省乡镇企业局早已不存在,当初农业厅在接管省乡镇企业局时并没有接手该局的债务,而且借款所购的车并非农业厅使用,农业厅并不应当偿还此债。省工信委也表示自己并不是此案的适格主体。因为省乡镇企业局早已移交给了省农业厅,因此,借款一事并不归他们管。此外,两位被告的律师还认为此案已过了诉讼期限。

  经过1个小时的庭审,双方表示愿意在庭下进行调解。他们表示,五日内将具体调解方案上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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