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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胡钢:建议彻查腾讯与360公司

2010-11-15
 
     针对腾讯与360大战引发的各种争论,互联网律师胡钢向搜狐IT发来系列文章,建议相关部门彻查腾讯与360公司,强化即时通讯软件和安全软件的监管。

    以下为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11月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信部对360与QQ纠纷事件高度重视,将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网民利益。前几天工信部已约谈了两个企业的负责人,正在调查谁是谁非,近日将把调查处理情况上报国务院。两家企业也针对影响到网民利益分别做了自我批评。

  作为全国最早公开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对腾讯和360公司启动反垄断调查,并提出一旦认定,腾讯公司最高可被罚12.4亿元的律师,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认为,该事件构成互联网领域的重大突发事件,涉及诸多法律及监管部门,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3Q事件”并依法查处,并建立实时化的监管机制。强化即时通讯软件和安全软件的监管。同时桌面客户端软件已成为“第六大媒体”,国家应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基于客户端软件的实时高效整合化的公众服务与监管体系。使公众能及时获得政府的各种帮助,对政府工作进行批评建议监督。使政府能实时倾听公众声音,发布权威信息,高效履行职责,受理与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更好的为公众服务。

  建议部委联合彻查“3Q事件”

  腾讯公司与360公司间的所谓“3Q事件”,严重影响了数亿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和中国互联网良性发展,构成了互联网领域的重大突发事件。“3Q事件”涉及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也涉及到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电信条例》等行政法规,更涉及到了诸多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自然也就涉及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广电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诸多机关或部门。由于客户端软件行为的无形性、多样性、易变性、易逝性、高技术性等特点,相关的事实真相的调查将是艰难复杂的。所以胡钢律师建议国家成立由相关部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厘清是非,依法查处,以儆效尤。

  强化即时通讯软件和安全软件的监管

  胡钢律师认为,“3Q事件”中涉及到的即时通讯软件与安全软件为当前用户装机量最大的软件,用户均达数亿,应强化管理。对于实际上已经具有基础电信服务主要特征的即时通讯软件,应特别强化其服务连续性和终止服务后的接续性方面的管理。对于安全软件,应严格区分具有计算机病毒防范功能的安全软件与不具有计算机病毒防范功能但具有一定反间谍木马恶意插件功能的其它安全软件,防止误导公众;继续依法管理计算机病毒防范软件;强化反间谍木马恶意插件等软件的管理;建立统一中立公允的网络安全信息发布与防范行动实施的体制与机制,严格禁止任何商业性安全软件厂商以任何形式发布任何未经许可的容易引发公众误导与不安的所谓“安全信息”,并禁止滥用或误导用户错误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3Q事件”卷土重来,澄清被污染的互联网市场环境。

  桌面客户端软件已成为“第六大媒体”,应强化监管

  胡钢律师提出,“3Q事件”表面上看仅仅是民商事纠纷,但影响却极为深远。它清楚地警示我们,在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的推动下,装机量动辄数亿的桌面客户端软件的商业运营,早已实现了中央指令、全面覆盖、任意时空实施的运行特点。通过该软件,可实现以“弹窗”等方式发布任何信息,可实现交互式的信息沟通、调查统计,实际已经具备了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及手机后的“第六大媒体”的所有技术与运行的可能性,并具有前所未有的优势和强项。由于各软件运营商业机构的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差异性,一旦该软件的最高管理权限被各类不良有害势力攻击、利用或劫持,则可能引发对我国互联网安全乃至国家利益的重大危险。近期美国成立网络战司令部、欧盟进行网络战演练等应对措施无不障显各国的重视程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我们应当高度关注、及时应对、积极利用,有效管控。

  创建基于客户端软件的公众服务与监管体系

  胡钢律师认为,以桌面客户端软件为代表的新的技术发展和服务模式,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建议国家深度整合各行政机关或部门、行业组织和公众的的职能与力量,充分发挥桌面客户端软件装机量大、覆盖广、用户归属地清晰、信息交互性强等优势,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实时高效整合化的网上公众服务与监管体系。在政府层面,可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处理为全程监管,可实现服务与管理的实时化、互动化、全程化、透明化、高响应化和落地化,强化政府信息的到达率,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和监管。公众层面,可实现网上办事和网上互动交流。在遇到非法侵害或困难时,可第一时间获得帮助。

  胡钢律师认为,上述创新构想的实现,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必不可少。规章制定步骤:首先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健全行业性的技术、服务及管理规范与标准。其次由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等单独或联合发布通知的形式,强化行业监管,并可适时发布部门规章。再次由国务院以通知或决定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实现法规层面的管理;必要时候,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以最高的法律形式进行规范。

  胡钢律师的技术措施构想是,在市场主要的互联网桌面客户端软件软件中,强制设置“超级管理权限”,并内嵌“网上110”模块、“网上315”模块。未来可考虑内嵌“权威发布”模块和“网上统计调查”等模块,并可形成政府网站的入口之一,逐步实现与政府网站的无缝对接。胡钢律师特别强调,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尊重软件用户的各项合法权益,使得用户充分了解各模块的作用和意义,并可对各模块、各模块中的各项功能等,都能实现自主选择开闭、开闭时间与运行频次等。

  “超级管理权限”:实时把握软件运行运营情况,监测与防范软件运营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变故时,实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坚决杜绝““3Q事件”的重演。

  “网上110”模块:紧急救助模块。以公安部门牵头,结合其他各相关部门,实时受理网民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投诉、紧急求助等,发布警情通报,及时精准打击,提高公众的安全感。此模块可与公安机关现有的网上警务系统直接对接。

  “网上315”模块:非紧急救助模块。结合工商城管等各机关,实时受理各类侵害网民合法权益的非紧急救助等方面的投诉建议等,及时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此模块可结合现有的各地各级政府建立的12345电话救助系统和工商机关的12315投诉系统等。

  “权威发布”模块:发布各类权威的重要的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同时,特别注重信息发布的方式方法,提高到达率与影响力。

  “网上统计调查”模块: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在线的实时统计调查,了解国情国力、倾听公众呼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胡钢律师提出,上述建议可分布实施。可首先以各相关领域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桌面客户端软件为重点,特别是“3Q事件”中涉及到的即时通讯软件与安全软件为试点,扎实推进,全面落实。

  就技术支撑问题,胡钢律师认为,应当继续依托并大力扩充现有的专门的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如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等)的力量,并充分发挥其他相关组织的作用,以国家专项投资、政府采购服务等形式,实现上述技术措施的研发与运维。

  胡钢简介: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学术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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