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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正式拉开序幕。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2011年1月25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范围涉及所有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检查过程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会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将分别针对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减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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