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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产业集群的构想与建议

2010-11-29
 
一、当前制约金融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金融业发展的步伐落后,难以满足产业集群生存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产业集群的产生与发展自然衍生了自身独特的金融需求特征,需要金融业观念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而在此方面,金融业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金融创新能力不足。我国目前仍然是处在以分业经营为基础的分业监管格局之下,监管部门之间权力和职能的交叉与缺位,使某些领域出现监管缺位或管制过度现象,这使得金融机构跨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创新业务能力受到阻碍,创新业务的空间有限,金融产品单一,缺乏吸引力。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缺乏差异化的金融服务能力。目前我国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间接融资体系的供给主体,在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经营效率、营销能力、经营理念整体不高的现实条件下,缺乏实施差异化经营战略的能力,往往是经营管理趋同,金融产品趋同,不能满足产业集群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金融支持的结构性缺陷阻滞了产业集群金融需求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起着配置社会资金、决定社会资金流向的“水龙头”作用,引导了社会资金的配置方向,金融资金的配置对产业集群结构调整和升级具有举足轻重的突出作用。对产业集群的金融支持结构存在的问题,阻滞了产业集群金融需求的实现。从融资渠道结构来看,间接融资占绝对地位,直接融资不足,产业集群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取长期资本性资金;民间融资受到压制,不能“阳光化”,制约了大量的民间资金向产业集群的投融资;风险投资基金的缺乏严重制约了诞生期产业集群和高科技产业集群的发展。

  (三)企业自身不完善的限制。与大企业相比,集群中的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组织结构变化快,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相对不稳定。部分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组织结构、法人素质、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增加了银行的审查、监管难度。同时,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企业为了得到贷款,可能将经营信息对银行有所保留,结果导致银行承担过大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贷款纠纷,常常造成贷款损失。因而,银行采取提高信用风险控制系数的对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使得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受到了诸多限制。

  二、金融支持产业集群的构想与建议

  (一)支持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集群发展外部环境。发展产业集群是一项长期性、可持续性的战略,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产业集群发展外部环境。金融部门在地方政府改进产业集群外部发展环境的过程中,要主动作为,当好配角。重点支持铁路、公路、港口、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品仓储、运输、物流管理等现代物流设施建设,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速度。同时配合政府完善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有还款来源、有效益的技术服务中心、产品监测中心和产权交易所、科技评价中心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可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二)大力实施优惠政策,努力营造金融支持的“洼地”效应。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激励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行为。对产业集群集聚区内的主导产业和关联产业建设项目,可以免收基本建设方面的地方性行政规费。对新引进的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关键技术或配套的项目,以贷款贴息、科技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提升产业集群内企业品牌意识,引导企业争创更多名牌名标。对集群内的企业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免检产品的,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奖励。对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金融机构出台奖励政策,由地方财政按照贷款规模、经济效益、税收等指标,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奖励。

  (三)创新产业集群信贷品种,拓展信贷支持途径。金融机构应加强针对性,把握产业集群的动态变化与静态特征,创新产业集群信贷品种,针对不同的集群类型.采取不同的信贷支持方式。对于市场创造型产业集群,可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产业集群内部以产业链为载体或购销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企业实行整体授信。加大商标质押、仓储保全业务、应收账款质押或收购业务、保理业务等信贷新业务品种的宣传力度。对于政府主导型产业集群可以探索集群企业捆绑式贷款模式,以集群内大企业为龙头,为其关联度高的其他企业做担保或以集群内的优势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向银行申请贷款。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在相互问购销活动中使用商业汇票结算,尝试采取龙头企业、优势企业承兑,并背书转让使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为大中型企业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成为最终的持票人,通过向商业银行贴现以及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再贴现而获得资金支持。

  (四)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展企业融资空间。注重对优势企业的培育和包装,切实增强企业自身实力,争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份额,降低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发展信托投资行业,鼓励省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信托投资公司在山东省设立分支机构,扩大融资途径。探索运用民间资金的方法。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集群企业的建设,鼓励其投资标准厂房、物流配送、共用仓储、职工公寓等设施的建设,向民间资本开放更多的投资领域,采取有效措施激活民间投资,构建储蓄—投资转化机制。有关部门要推出实质性的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工具,如创业基金、民间投资基金等,鼓励企业不断利用民间资金解决资金紧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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