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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绿色通道”助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52万余元

2010-11-29
 
    前不久,肢体二级残疾的沈先生,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腿部被撞伤,共花去医药费一万多元。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一直不肯赔偿。沈先生在不知如何索赔的情况下,来到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援助律师不辞劳苦的努力下,沈先生终于拿到了该得的赔偿款。

    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在辖区各街道建立了残废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还在各社区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点,并配有残废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为残疾人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机构保障。

    在为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信息无障碍通道,让残疾人及时获得咨询服务”等四个无障碍“绿色通道”,强化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建设。并把宣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纳入普法重要内容,深入基层社区采取定期设摊咨询、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区司法局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76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7份,办理残疾人民事代理、刑事辩护案件共计35件,为残疾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32万余元,挽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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