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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举行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2010-12-6
 
        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融合一年一度的“12. 4”法制宣传日活动,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增强法律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团结力以及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11月30日下午,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律系领导的安排下、社会法教研室老师的组织下、学生会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以及学生的积极配合下,“走出课堂,步入实践”模拟法庭活动拉开了帷幕。参加此次模拟法庭的有法律系主任赵肖筠教授、系党总支书记范二平、主任助理史丽娟、还有法律系社会法教研室主任安淑珍及社会法教研室全体教师。

  此次模拟法庭是围绕劳动争议中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争议展开的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它以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进行,达到对比此两种争议解决的方式,同时填补了模拟法庭中关于仲裁案例的空白。

  主持人宣布模拟法庭开始后,首先进行的是劳动仲裁程序,分为仲裁庭前准备阶段、仲裁庭审阶段、庭审辩论阶段、调节裁决阶段。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接着,向我们展示了诉讼程序。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时诉讼的前置程序。本案中的当事人因不服仲裁裁决结果,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程序与仲裁程序大致相同。在法庭辩论阶段后,由当事人陈述,对自己的主张进行最后的总结。审判长在进入决判前,要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同意调解的,下达调解书,不同意调解的,作判决书可当庭宣判,也可择期宣判,至此,模拟法庭结束。

  活动结束后,主任助理史丽娟老师和社会法教研室主任安淑珍老师分别对此活动进行了点评与总结。史丽娟老师认为,此次模拟法庭活动在总体上很成功,从程序上说过程紧凑完善,她指出,扮演者应该珍惜机会,将自己真正融入到角色中,身临其境去体味,进而提升自己,完善自己。安淑珍老师也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好评,但还是指出了一些不足点,希望同学们注意口气问题,也指出我们应该多关注社会法,关注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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