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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帮客户节能服务公司获利

2010-12-24
 
         23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共同举办天津市合同能源管理推动会,通过政策奖励、融资支持等多方面交流,对全市用能单位起到了节能减排的示范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在该种机制下,耗能企业无须投入额外的资金,只需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就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能达到节能服务公司与能耗企业间的“双赢”局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每年能为企业节省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费用。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节能协会与兴业银行、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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