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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节日安全生产

2011-1-10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部署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还提出,要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防油气井井喷失控、油气泄漏、平台倾覆等重特大事故。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和危化品安全管理,抓好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
    
    
      针对冬春季火灾和自然灾害易发、高发等特点,通知还提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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