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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严把投资项目招投标准入关

2011-1-10
 

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淄博高新区纪委日前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廉洁守法准入制度”。

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入高新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转让,要将企业、机构及其参与评标人员廉洁守法情况作为准入的首要条件,由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机构及其参与评标人员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不良记录情况进行廉洁守法查询,不具备廉洁守法信誉的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不能委托代理或参与高新区招标事宜;二是招投标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廉洁守法管理工作,及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执行《行业公约》和“信用管理”制度办法。三是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行政监察部门要监督项目中标企业与项目主管单位签订《廉洁守法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制度》还对违反制度的情形做了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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