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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生]不按规定行医酿事故,一条人命!

2011-1-10
 
        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道安医疗事故案,近日该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医疗事故罪判处陈道安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陈道安是一名行医多年的农村医生,受过专业培训,具有行医资质,医术在当地有一定影响。2010年5月司某到陈道安的诊所看病,陈道安经诊断确认司某患有慢性支气管炎并伴有肺部感染、Π型糖尿病。陈道安用自行配的药和阿奇霉素一起给陈道安打点滴治疗,但其未按阿奇霉素须慢速滴注的医疗规定操作,当司某发生不良反应感到不适后,陈道安又未按照药物过敏的常规抢救程序进行抢救,仅凭经验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当琼海市医院急救医生赶到后,陈道安又隐瞒了为司某滴注阿奇霉素的事实,最终导致司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加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被移送到琼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公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办理此案。办案人员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翻阅了大量医学专业书籍,并多次前往省内各大权威医院咨询专家,短时间内查清了案件事实,并于2010年11月29日以医疗事故罪将陈道安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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