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执业行为不良 医院将被扣分

2011-1-17
 
      医院出现隐匿、伪造、篡改病历资料、出现医疗事故等情况将被扣分。日前,广东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试行管理办法》,扣分到一定数量的医院将被暂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并由卫生部门向社会公告

  该办法针对各种不同的情节规定了扣分的办法,分别为2分、4分、6分、12分。比如医疗机构“有隐匿、伪造、篡改病历资料、处方或者其他医疗文书等行为的”或者“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主要责任的”都将被扣4分。较严重的将一次被扣6分,比如违反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或有瞒报、缓报和谎报行为的。或者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者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将被扣6分。扣分最重当数“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以及“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情况将被一次扣12分

  这些记分都将视不同程度得到处罚。比如1年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24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会被暂缓校验1-3个月。该办法还规定,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医疗机构被暂缓校验或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对此表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从内容上看也没有超出现有的法律,更多是方便了行政部门的管理。他认为:“更关键是对医师法等法律的落实到位。”

 

打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