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出卖网络话语权就是一种网络暴力

2011-1-17
 
        近日,央视《东方时空》栏目报道了“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涉嫌对九阳公司收取“保护费”一事,当事双方各执一词,九阳称网站以曝光消费者投诉内容来要挟其缴纳会费,而网站则对此否认,称央视曝光的视频是经过剪辑的,不能反映整个事件过程。谁是谁非还需进一步调查。这一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再次关注起网络暴力问题。

  “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作为中国电子商会旗下的一家知名维权网站,其职责应该是为在维权过程中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提供实现话语权的渠道和空间。若九阳所诉属实,则该网站实在是已经滥用了其对企业的监督权,是将消费者的话语权出卖并继而形成了一种网络暴力。九阳就用“恐怖分子” 一词来形容该网站的行为。

  央视曝光后,“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在公告中声称“一直坚持投诉业务与广告经营业务分开的原则”,由此,我们不得不偏向于九阳所述是属实的。因为,该网站一方面称为消费者维权,另一方面又开展广告经营,那么如何将两个业务和谐统一起来?假如其广告客商遭到消费者投诉,网站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地对其进行曝光?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作为消费者与企业之间沟通的第三方媒介平台,投诉网站本来是揭露“假、丑、恶”等现象的有力工具。然而,一旦将商业利益糅杂进其舆论监督权之中,则不但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反而会侵害到企业的权益。对此,网站主办方和相关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监督网站做到合法经营。对于企业来说,如果遭受到了网络暴力,应该像九阳一样,勇敢地站出来,而不能妥协,以免对这种暴力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任何产品都不可能是100%完美的,“零投诉”不可能的,要敢于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媒体的监督,出现问题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来解决。只有这样,公众的合法话语权才能被保障,才能让网络暴力冷下来,而不被无限放大。

 

打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