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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师开庭遭拒 当事人诉请返还律师费3万元

2011-2-18
 
       没有律师执业证开庭被拒,当事人诉请返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日前,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申某起诉称:2009年1月,因女婿刘某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原告找到被告北京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想为原告女婿刘某找个辩护人。被告承诺可以为原告女婿刘某出庭辩护,并收取了原告诉讼办理费用30000元。开庭那天,被告指派毛某来到法院,由于没有律师执业证,法院不准其出庭辩护。

    原告本来的目的是想被告作为北京律师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可以为刘某辩护,使之可以得到相应的权利。但被告却没有参与刑事辩护的资格,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还相关费用,被告没有和原告订立委托协议,收费票据形式不合法,没有出庭为刘某辩护,导致刘某无法再委托辩护人,被判了重刑。

    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诉讼办理法30000元,违约金5000元。

  昌平法院近日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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