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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18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应援尽援”

2011-2-18
 
     一位老人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庇佑着弱势群体、困难群众。2月16日,记者来到了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中心,与中心援助人员近距离沟通,对中心“应援尽援”的服务有了真切的体会。
  一周内帮助农民工讨回薪资
  2011年1月17日,重庆籍农民工谢百力既开心又感动,因为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了一系列帮助(包括请专业律师介入此事等),他的诉求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就如愿以偿,成功讨到了去年被拖欠薪资3000元。在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谢百力与拖欠他薪资的被申诉人蓝某丁,一起当面签订了调解协议。整个援助调解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谢百力一分钱都不用掏,由政府为法律援助对象完全“买单”。
  事实上,这起案例并不特殊,这只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很普通的工作内容,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佩珠的话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怕被麻烦,帮助的对象便是那些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等”。吴主任还向记者介绍,法律援助中心会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是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为援助对象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协助调解法律纠纷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市12个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在乡镇、街道、社区等设立了18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市法律援助中心“应援尽援”
  据了解,2010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35件,受援人数1637人,接待法律咨询2348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635.78万元。办理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38件,其中,涉及工伤的有64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有78件、婚姻家庭的有10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有142件、其他144件(包括请求社会待遇、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
  “应援尽援”,如今,除了凡事由、案由发生在漳州市辖区内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等弱势群体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均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从去年7月1日起,市法律援助中心又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因工伤、交通、医疗等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产生的民事权益,以及农民工请求追讨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即便是对服刑人员,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组织律师深入漳州监狱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活动。2010年11月25日下午,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了10 余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漳州监狱,为45名服刑人员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指派知名律师给服刑人员上课,进行心理辅导。这样的活动得到了服刑人员的热切回应,有些服刑人员还给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写来信件,希望能够与律师进一步沟通。而法律援助中心不仅重视了这样的请求,并且切实为其实现,指派律师与之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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