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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十条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2011-3-10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记者黄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省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落实“六个一律”措施,确保酒后驾驶驾驶证暂扣率、醉酒驾驶拘留率达到100%,确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下降20%以上,确保涉牌涉证交通违法率下降50%以上。

    二是加大查处超速、超员、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逆行、疲劳驾驶、报废拼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联合治理超限超载的工作力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客运、公交、出租、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

    四是全面开展临水临崖路段隐患、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重点治理近两年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险要点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

    五是建立驾驶人违法“黑名单”,督促运输企业淘汰被列入“黑名单”的营运驾驶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驾驶人,对其培训、考试和聘用过程实行责任倒查。

    六是建立客运机动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台账及驾驶人台账,实行“一车一人一档”。

    七是督促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带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八是对2010年以来发生的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进行整顿,对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大的运输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交通违法率排前三位的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法人、黄牌警告、依法给予罚款、责令整顿等管理措施,整顿期间暂停新增运力。

    九是对严重超员、超速50%以上的客运车辆,依法依规将营运客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十是大力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畅通工程”考核体系,坚持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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