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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路处严格招投标管理工作

2011-3-24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下发的《关于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治理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行为责任追究工作。日前,淮安市公路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符合进入市招投标中心的工程项目、维修项目,必须进入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二是对于一些项目经费标准达不到招投标标准和一些零散的小型工程项目,参照招投标管理办法,采取部门提出主办意见、报请上级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在处纪委的统一监督下、组织多个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士参与的方式,通过议标、竞价谈判等方式实施。

  会议还要求今后路政支队的安保工程、标志标线工程、机关办公楼的维修工程等,都统一纳入招投标范畴。根据以往经验,这类小型工程经过议标、竞价谈判和公开报价,最后的成交价格往往只达到预先评估价格的60%左右。这样不仅可以堵塞管理上的漏洞、节约经费开支,还能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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