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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将奶奶送敬老院后出租其房屋

2011-3-29
 
83岁的周老太去敬老院住了段时间,回来发现自己的房子被出租了。一气之下,她把孙子告上法院,说是孙子把她骗出了自己居住的房子。近日,法官赶到养老院开庭审理此案。

  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也就是2006年,那年周老太78岁,她和孙子小谢签订了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赠送给孙子,但要求孙子照顾自己生活。

  日子平平淡淡过了三年,到2009年,小谢说要结婚,想把房子重新装修装修,想要周老太暂时搬到敬老院去住一段时间,周老太没多想,同意了,搬到了敬老院。

  到了2010年,周老太觉得家里应该也装修得差不多了,回家看了看,结果发现,房子根本没有进行装修,更为过分的是,小谢竟然更换了大门钥匙,还把房子出租给了别人。

  周老太回不了自己家,但想想毕竟是一家人,于是委托自己女儿进行社区调解,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最后,周老太决定到法院起诉。起诉书上,周老太说自己体弱多病,所以经常住院,但小谢几乎从不来看望,也不承担任何费用,她要求法院判令解除《赠与合同》。

  对于奶奶的说法,小谢却不这么认为。

  “送奶奶去养老院不是我的主意。”小谢说,其实是奶奶的子女们,也就是他的姑姑等人的主意,周老太搬进养老院后,他才知道这事。

  小谢承认后来他要结婚装修是事实,但是姑姑等人不肯,小谢找奶奶商量,多给2个月的时间,为此他的婚期还耽搁了。

  “房子是奶奶的,我们也希望和奶奶一起住的。”小谢强调说,他会把钥匙亲手给奶奶本人,如果奶奶要回家拿东西他马上去开门。

  最终,在法官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周老太居住在敬老院期间,小谢每月支付房屋出租收益800元,直到周老太搬回她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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