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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要求更加重视和全面加强国家赔偿工作江必新出席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2014-8-15
 
10月31日上午,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国家赔偿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年会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前对国家赔偿工作和本次会议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和山东省淄博市市委领导致辞。

  周强指出,国家赔偿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这项工作,事关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事关督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事关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事关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对人民法院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具有重要而又特殊的意义。近年来,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队伍围绕大局,恪职尽责,创新有为,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更加重视和全面加强国家赔偿工作。要坚持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赔偿请求。要依法公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加强赔偿决定执行力度,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要充分发挥国家赔偿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积极应对引导涉赔舆情。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大力提高国家赔偿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水平,使国家赔偿工作成为人民法院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匡扶正义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必新讲话指出,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强院长的殷切希望和重要指示,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国家赔偿工作新局面。要紧扣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的时代主题,准确把握新时期国家赔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要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国家赔偿工作的法治含量和公正品质。要聚焦司法实践和理论前沿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强国家赔偿审判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分管国家赔偿工作的副院长、赔偿办主任,部分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和获奖论文作者等近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表彰了“法治中国背景下的非刑事司法赔偿”主题论坛优秀论文作者和组织单位,并围绕非刑事司法赔偿责任构成要件、赔偿范围、证据规则、赔偿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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