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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融资攻略

2014-8-15
 
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企业该如何根据自身特点找到合适的融资方式呢?本文为您提供两种方案:  方案一:多管齐下获得融资  适用外贸企业类型为大型集团下属企业、工业生产企业及三资企业。由于此类企业自身财务情况较好、客户源固定、经营与收益情况稳定,较易获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因此在获得融资的方式选择上,上述方式均可尝试。此类型企业可在向银行申请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再向银行申请贸易融资额度,并结合自身的贸易方式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融资产品,多渠道获得融资。对于有改善财务报表需求的上市公司来说,可将某些进口商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办理买断型融资性双保理业务。当出口企业以此获得银行融资款时,由于债权是无追索权的转让,所以可直接记账,使用通行的资金平衡表。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融资款)/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预计将发生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坏账准备(保理业务中应收债权已经提取的坏账准备)/财务费用(支付的保理手续费),贷:应收账款/营业外收入,从而达到改善财务报表的目的。  方案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无追索权出口双保理融资  适用外贸企业类型为商业流通型及中小型外贸企业。此类型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其财务指标很难达到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准入门槛,甚至难以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鉴此,很多企业为了获得银行授信融资,往往会在提供有效抵押品或寻求有效担保方面,付出较高的成本。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此类型外贸出口企业尽量选择信保项下融资和无追索权出口双保理融资这类不需要占用企业授信的贸易融资产品。  从为企业提供的服务来讲,这两种贸易融资产品均可在提供融资的同时,提供进口商资信调查和评估以及坏账担保。两者的不同有以下几点。一是无追索权出口双保理的坏账担保比例最高可达到100%,而信保项下融资最高只能达到90%。二是在出现坏账时,无追索权出口双保理的赔偿期限为90天,而信保项下融资的赔偿期限通常为120~180天。三是无追索权出口双保理可提供销售分户账管理和账款催收服务,而信保项下融资则没有此类服务。四是办理无追索权出口双保理的前提条件是,提供出口保理的银行(出口保理商)要给予提供进口保理的银行(进口保理商)授信额度,同时进口保理商要给进口商核定一个买方信用额度;而办理信保项下融资的前提条件是,出口企业需要购买中信保的出口信用保险。鉴于以上不同,出口企业应结合自己出口的产品、地区等贸易特点加以选择。一般来说,对于出口到经济较发达、国家风险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的业务,应尽量选用无追索权出口双保理,以获得保理商较为专业的账款管理、催收等系列服务;而对于出口到一些国家风险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的业务,由于银行的保理服务往往无法覆盖,因此,选择信保融资更为合适。  当然,在对这两种产品进行选择时,还有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就是费用成本。外贸企业应在做好成本比较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产品。从融资成本上来说,这两种产品都属于银行贸易融资范畴,适用同样的定价方式,成本没有太大差异。在手续费成本方面,无追索权出口双保理是按单个买家、额度报价,一般费用不会超过1.5%;中信保则根据年度投保额、买家所在区域等因素综合报价,一般为1%~3%,但许多地方财政会对投保保费制定不同比例的补贴政策。出口企业应在考虑此补贴的基础上,计算和比较银行产品的费用成本。  以上对赊销融资模式的分析表明,对于想通过赊销增加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提高营业额的外贸出口企业来说,在对各种赊销融资模式进行选择时,应尽量按照先贸易融资产品后流动资金贷款的顺序来进行;具体到贸易融资产品,则应按照成本低、不占用自身授信的顺序进行选择。然而无论怎样选择,采用赊销结算来换取订单毕竟是企业的被动之举。  因此,外贸出口企业应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在发挥传统竞争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在贸易谈判中,取得更有优势的谈判地位,以获得更有利于出口企业的结算方式。这才是最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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