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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21条措施 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4-8-18
 
  中新网成都7月30日电 (周迪迪)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成都正式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提出四大改革重点、21条改革措施,具体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力促进成都营商环境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较之于以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性、系统性、参与性是本轮改革主要特点。《意见》坚持突出公众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同时,完善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审批制度改革的每个环节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意见》指出要全面清理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严格界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范围,政府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步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

  国家和省未明确下放层级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同步下放到区(市)县;饭下放到区(市)县的审批事项按需要和条件下放到省摆正建设试点镇和市级重点镇,以最大限度激活社会和市场活力。

  《意见》对政务服务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市和区(市)县要完善包括所有审批事项在内的权力清单,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公开并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基础上,瞄准国际一流标准,建立企业和公民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全生命周期服务”即根据企业注册登记、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和申请破产等阶段,公民出生、成长、死亡等阶段,梳理涉及不同阶段的审批事项、监管事项、服务事项和惠民政策等,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还将健全电子政务大厅、移动电子政务大厅,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监察平台建设,健康建设公民和法人基础数据库,最终实现一个24小时服务政府,公民足不出户即可办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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