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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事实

2014-8-18
 
 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客观后果的要件,这是产生赔偿责任的基础。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相关利益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

   损害事实包括三大类:一是人身损害事实,二是财产损害事实,三是精神损害事实。

   人身损害事实是侵害物质性人格权所造成的损害事实。侵害自然人身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

   财产损害事实,是对财产权利的侵害所造成的财产利益的损失。包括侵害所有权、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所造成的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精神损害事实是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所造成的人格利益损害,是无形的人格利益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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