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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律援助为刑满释放人员领回近4万元遗产

2014-8-19
 
“谢谢你们给我提供帮助,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靠双手勤劳致富,不然就愧对死去的父亲。”近日,当范某从银行领到父亲生前遗留的一笔39000元的存款时,激动地握住南漳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手说。

  7月22日,刚出狱的刑满释放人员范某到南漳县司法局报到登记时,陈述自己的父亲生前遗留了一笔39000元的存款,到银行取款必须提供继承权公证书,请求给予解决。得知这一情况,县司法局领导立即指派由该局社区矫正办协助范某办理相关手续。

  经调查,范某于2011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1个月,在服刑期间其父病故。为了让范某安心服刑,亲属们一直没有将这一消息告诉范某。当范某刑满释放回到家中,得知相依为命的父亲已亡故时,心中非常悲痛,懊悔自己不刻犯下过错,不然父亲不会过度操劳而病亡。范某的亲属在整理其父遗物时发现了这笔存款,由于突然去世,也没有留下遗嘱和存款密码。而范某要想得到这笔存款,必须到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了解上述情况后,该局社区矫正办工作人员陪同范某先后到村委会、公安机关、存款银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又帮助范某到县公证处填写了继承权公证申请书。

  县公证处受理后,认真审查了范某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了范某是被继承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关系,并根据范某现已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实际,决定特事特办,实施法律援助,免收公证费用,并现场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范某凭着这份公证处书到银行终于取到了这笔近4万元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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