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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獒咬伤幼童 法援化纷止争

2014-8-19
 
5月27 日,长宁县硐底镇红旗村五组村民罗某5岁的儿子在邻居李某家与其孩子玩耍时,李某家养的臧獒挣脱拴狗绳将罗某儿子腿、背、手处咬伤,幸好闻声赶来的人们及时把臧獒驱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事情发生后,罗某将小孩送往珙县人民医院医治,经过近1个月治疗罗某儿子伤口基本痊愈,但留下了多处伤疤。

  罗某携儿子回到家里后,越想越觉得李某太不仗义,儿子被咬伤一个月了,都没有对孩子表示安慰,连问候的话也没有,罗某一气之下跑去找李某说理,开门见山要求李某支付后续医疗、误工、营养、护理、精神损害赔偿、伤疤祛除治疗费等共计8000元。李某认为赔偿要求不合理。双方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相互在言语上进行辱骂,罗某声称:如果李某不赔偿8000元,要让李某没有好日子过。

  6月27 日,罗某就赔偿问题找到红旗村调委会进行调解,最终还是因为双方分歧太大未能达成协议,不欢而散。6月29 日上午罗某气冲冲跑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硐底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求站长吴诗华为他提供法律援助与李某打官司,吴站长一边安慰罗某,一边了解情况,待罗某冷静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立即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得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后,吴站长作为罗某的代理人,在征得罗某同意后,与红旗村调委会取得联系,请求再次调解。6月 30 日,红旗村调委会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中吴站长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过失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从邻里交往进行思想劝导。最终李某接受吴站长的建议,同意支付罗某儿子护理、交通、后续治疗费等7400元(李某已付罗某儿子医疗费用2400元)。

  在红旗村调委会和吴站长的见证下,李某一次性支付罗某儿子余下5000元,一起幼童被臧獒咬伤的纠纷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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