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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法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联合调解组

2014-8-19
 
中国法院网讯 (黄艳露) 近年来,广西南丹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意识,以民一庭“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为依托,创新妇儿维权新载体。日前,在自治区高院专职审委委员何艳斌、自治区妇联相关领导建议下,南丹县法院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联合调解组”,明确了调解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联合调解组由民一庭、城关人民法庭女法官及县妇联女干部组成,组长由民一庭副庭长赵令崧担任,其余成员为女法官2名妇联干部2名,平均年龄36岁,对女法官的要求是已结婚且思想政治过硬、调解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南丹县妇联则由两名副主席参与联合调解组工作。

  联合调解组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参与南丹县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女子抚养、老人赡养、财产继承等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配合县妇联妇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支持,对妇联受理的婚姻家庭矛盾中被侵害权益受妇女予以法律帮助。二是对审结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对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实行定向帮扶,协助办理司法救助和民政救助。三是参与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执行和解工作,与执行局配合共同对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老年妇女争取赡养费以及人身损害侵权执行案件中妇女儿童年财产权益执行和解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妇女儿童胜诉合法权益实现。四是结合巡回审判、联合调解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选取妇女儿童权益受侵权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如家庭暴力、家庭财产权利、强奸案件等,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宣传,提高农村群众自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意识。五是编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信息简报,分析研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困难和问题,为人民法院和妇联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信息和案例支持。

  据统计,2012年—2014年5月,南丹县法院受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411件,审结374件,调撤案件305件,涉案金额84.386万元,为困难妇女儿童减免诉讼费用4.685万元,协调司法救助2万元。联合调解组自今年6月底成立以来,共对3件离婚案件进行了调解,取得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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