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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三类”犯罪增多,检察官呼吁——尽快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环境

2008-4-13
 
包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今年1—5月份批捕青少年案犯82人,其中“三类”犯罪群体人数62人,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6%,这三类犯罪群体是单亲家庭子女,失学青少年,“网瘾”青少年。他们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导致以上“三类”未成年人犯罪的增加,主要有以下原因。

    单亲家庭子女中的青少年犯罪。家庭是孩子避风的港湾,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单亲家庭子女中的青少年犯罪,一是家庭的分离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父母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创伤,往往忽视对孩子心灵和情感的安抚。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加上精神生活的空虚,最终使他们过早地融入社会,受到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而引发犯罪。二是一些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忙于生计,没有精力和时间管束孩子,有些孩子便走上了斜道。三是有些单亲家庭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养成了孩子争强好胜骄横跋扈的性格,心理上的不健康,导致性格上的偏激,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失学青少年犯罪。这些青少年多混迹于社会。一是社会上部分传播媒介为吸引公众,对一些违法犯罪信息的大量传播,对作案过程过分详细描述,给这些青少年犯罪提供了直接仿效的条件。二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对江湖义气大肆渲染,使青少年产生了封建帮派意识,为了所谓的“哥们”、“姐们”义气,不惜触犯法律。

    “网瘾”青少年犯罪。近年来,由于网吧的肆意蔓延,网上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信息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是上网要钱。有些青少年没有钱,又抵御不住网络的诱惑,于是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来源。二是网络上一些暴力、色情文化的传播,对青少年心理造成侵害,使他们沉溺其中,导致了违法犯罪。

     面对“三类”特殊群体的青少年犯罪,应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减少杜绝此类犯罪。

     认真开展法制建设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将青少年法律教育提上日程,应当成为全社会共识。首先,教育、司法等部门,应当采取开设模拟法庭、开展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方式,培训学生的学法自觉性和积极性;其次,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要把面向青少年传播法律知识当作应尽职责,杜绝宣扬暴力、色情等格调低下的文章和栏目在媒体上出现,使新闻媒介成为传播法律知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园地。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各级执法部门应切实加大对印刷、网络等行业以及图书、音像市场的治理和审查力度,打击文化市场上的各类犯罪活动,清理、纯洁文化市场;建立全方位扶持优秀作品的运作机制,让健康向上的电影、电视等精神产品占领文化市场;加强对出版、网络等行业人员的管理教育,提高其政治水准和道德水准,使其自觉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环境要建立健全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环境。要把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利用社会和法律的力量净化家庭环境。要建立绿色社区、人文社区和科技社区,让“黄、赌”远离社区,给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学校要发挥“领头羊”作用,真正把校园建成一片绿色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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