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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工可优先申请法律援助

2008-4-14
 
4月9日,河南省政法系统举行承诺办实事新闻发布会,省公、检、法、司四部门的领导分别公布了本系统2008年向社会承诺办理的实事。其中公安和检察系统都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提出了开展网上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服务与在互联网上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求助的承诺,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新兴事物为群众办实事。

    河南省公安系统承诺公安机关在全省较大的网站设置“报警岗亭”,在论坛、聊天室设置“虚拟警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求助。省检察机关承诺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开展网上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服务。省高级人民法院承诺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审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决定立案。对当事人起诉的符合立案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当日立案。积极推行基层法院和人民法院立案“双轨制”,当事人可以到基层法院立案,也可以到人民法院立案。认真做好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工作,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凡符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应当依法予以立案。省司法厅承诺对农民工因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不再审查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就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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