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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知识产权重大交易审查机制

2007-12-21
 
      中国知识产权报  近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共同发布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共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意见提出,要建立对知识产权等重大交易活动的特别审查机制,依法建立和完善重大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审查制度。

    意见明确指出,为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领导和监管,将建立由上述6部委、国资委、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及部分省(区、市)级知识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参加的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对知识产权市场的指导和协调。依法建立和完善重大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审查制度。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法建立对知识产权等重大交易活动的特别审查机制,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意见指出,将通过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行为加强领导和监管等举措,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合理布局和功能多元化,完善交易规则与制度,引导专业中介组织参与交易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形成有效的保护和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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