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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垄断行业应征“横财税”?

2008-5-5
 
美国石油企业埃克森美孚公司1日报告说,由于原油价格上涨,公司第一季度盈利增长17%,接近109亿美元,创下美国企业季度盈利第二高值。有国会议员提议,向这些石油公司征收“横财税”

和美国石油企业一样,近年来,中国石油企业利润之丰厚,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即使是天天喊亏损的中石化,其整体盈利也年年递增,2006年盈利506亿元,2007年盈利700亿元,盈利增幅高达38.3%.其嚷嚷的亏损,只不过是炼油板块的亏损。

所谓向石油公司征收“横财税”的提议,美国参议员查尔斯·舒默这样解释———“埃克森美孚再一次将消费者的痛苦变成了自己的盈利。像火箭一样上升的油价让美国人民承受重压,石油公司却获得了巨额利润,是时候让这些大石油公司承担应有的责任了。”

按照查尔斯的逻辑,国内石油公司似乎更应该征收“横财税”。因为,国内石油公司的巨额利润,并不是因为他们经营管理多么的有方,而是得益于国际原油价格频频上涨,但更多的是垄断地位使然。

原油资源属于国有,理应全体公民受惠。向国内石油公司开征“横财税”,或者取个好听点的名字“暴利税”,其优点在于将企业的一部分垄断利润收归政府,作为公共开支,由政府去完善公共事业,回报公众。这不同于现行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前者是税,税收的用途具有强制性,必须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后者属于行政收费,其用途不具有强制性,未必能保障被用于公共产品的支出,让公众从中受益。

我们还需要关注的是,依靠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的行业并非石油一家。目前,被社会广泛质疑的,包括电信、电力、烟草、房地产甚至丧葬行业,都存在垄断和暴利现象,只不过程度有所差别罢了。而且,垄断引发的行业收入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影响我国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行业是否也应该征收“暴利税”呢?

需明确的是,征收“暴利税”一定是要出于公众利益的目的。而要从根本上使得总体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众利益相一致,必须打破垄断,引入一定的竞争机制,使得现代市场体系全面健康地发育,这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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