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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半年 上市公司业绩提升效果显现

2008-7-3
 
中国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半年,上市公司业绩提升效果显现。业内人士分析,企业所得税率下降将成为许多上市公司上半年业绩增长的原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税法,内外资企业执行相同的所得税税率——25%。在此之前,内资企业所得税率多为33%,特别是银行保险、钢铁、煤炭、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

  根据有关统计,去年之前A股市场上市公司大约有一半的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率,上市公司所得税税负的平均水平明显高于“两税合并”后25%的水平。

  据分析,实行新的税率后,若不考虑税收优惠因素影响,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将使企业税后净利润有超过5%的提高。以中国石化为例,该公司执行33%的税率,有部分子公司享受优惠税率。2007年其实际缴纳所得税为247.21亿元,计算可得实际税负为29.62%。按此计算,在执行所得税率25%的情况下,则该公司当年可少缴税近40亿元,可使公司净利润增长大约7%。

  执行统一税率后受益明显企业,涉及银行、煤炭、钢铁等行业。深发展的业绩预增公告明确说有效税率降低对公司业绩增长的推动作用。根据深发展2007年年报,其当年平均所得税税负为29.74%。若以2007年的数据按25%的所得税率粗略计算,单所得税下降一项将使深发展净利润增长6%以上。

  工商银行在今年一季报表示,当期实现税后利润同比增长76.2%,原因之一是按有关规定执行新的所得税率。浦发银行也在一季报中表明,税率下降成为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之一。

  随着半年报业绩预告以及半年报的正式披露,将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业绩因税率下降得到提升。专业人士也表示,税率下降对业绩的提升作用是一次性的。投资者更应看重的是税负下降对促进上市公司竞争力提高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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